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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舉辦第二屆“新國企?中國夢”影像大賽的通知
2014/10/10 16:22:49

各中央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 
  為貫徹落實委黨委關于加強中央企業“中國夢”宣傳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反映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成就,全面展示國有企業新形象新面貌,更好地將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到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的實踐中,營造有利于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和做強做優的輿論環境,激勵國有企業干部職工胸懷夢想、堅定信念、立足崗位、敬業奉獻,在去年成功舉辦首屆比賽的基礎上,將組織開展第二屆“新國企·中國夢”影像大賽。具體事宜如下:
  一、大賽主題和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以“新國企·中國夢”為核心主題,以“創新國企、責任國企、活力國企”為宣傳重點,充分發揮影像作品的傳播優勢,通過具有較強表現力的視覺語言講述國企故事,引發公眾對國企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作用、貢獻、價值等方面的深層次關注與思考,進一步增信釋疑、促進了解,共同營造有利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輿論氛圍。
  二、組織架構
  指導單位:國家網信辦網絡新聞信息傳播局、國務院國資委宣傳局
  主辦單位:國務院國資委新聞中心、中國經濟網
  協辦單位:中央企業媒體聯盟
  三、參賽作品要求
  (一)攝影作品
  攝影作品擬分為“國企印象”(單幅)、“國企肖像”(單幅)、“國企故事”(組圖)三個組別。
  1.國企印象。圍繞國企發展成就、國企新聞事件等主題,拍攝單幅圖片作品。配寫不少于200字的文檔,說明圖片信息和背景信息。
  2.國企肖像。圍繞國企一線員工的工作、生活,拍攝單幅人像作品。配寫不少于200字的文檔,說明圖片信息和背景信息。
  3.國企故事。圍繞國企發展的新聞事件、人物故事等題材,拍攝組圖,講述國企故事。圖片總數不少于六張,每張配寫文字,說明圖片信息、故事情節等內容,總數不少于600字。
  (二)微視、秒拍作品
  本屆影像大賽同時征集反映國企內容的微視(不超過10秒)、秒拍(不超過60秒)等新媒體作品,并根據所收集作品的質量進行線上展播。
  (三)參賽作品技術要求
  1.攝影作品格式為JPEG格式,風格、題材、地點不限,微視、秒拍作品格式為常用視頻格式;
  2.攝影類參賽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可以適當處理調整顯示效果,但必須保持攝影類作品的基本性質,禁止歪曲作品真實性的操作,也不得加邊框、水紋、簽名等修飾,參賽者須保留圖片原始信息; 
  3.參賽作品創作時間為:2013年10月—2014年11月;
  4.需提交電子文檔資料,同時提供作者真實姓名、所在地、職業及聯系電話等信息;
  5.需為原創,如侵犯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涉及法律責任均由參賽者承擔;
  6.優秀參賽作品將由國資委新聞中心收錄到國資委影像數據庫;
  7.主辦方與作者共享參賽作品版權,擁有作品參賽期間及后續的展播、出版、宣傳等活動的權利;
  8.本次大賽的最終解釋權歸大賽主辦方所有。
  四、評委組成及獎項設置
  (一)評選方式
  主辦方將邀請專家對參賽作品進行評審,同時根據網絡投票結果評選網絡人氣獎,確定最終獲獎作品后統一進行表彰。
  (二)獎項設置
  “國企印象”和“國企肖像”每組擬設一等獎3名、二等獎5名、三等獎10名、優秀獎若干;
  “國企故事”擬設一等獎6名、二等獎10名、三等獎20名、優秀獎若干;
  攝影作品接受網友投票,最終根據投票結果評選網絡人氣獎若干;
  微視、秒拍作品接受網友投票,最終根據投票結果評選網絡人氣獎若干; 
  主辦方對獲獎作品頒發獲獎證書,并向全國網絡媒體推廣,優秀作品將在國家級媒體刊發。
  五、投稿事宜
  (一)參賽范圍
  全國國資監管系統、全國國有企業干部職工和社會各界人士均可參加。
  (二)登記信息
  參賽作者須登錄中國經濟網(www.ce.cn)“新國企•中國夢”影像大賽專區頁面,下載并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格,將報名表格與參賽作品打包,通過線上傳送或郵寄方式投稿。
  (三)征集日期
  作品征集從即日起開始,截稿時間為2014年11月15日。
  (四)投稿渠道
  1.郵寄投稿。參賽選手可通過刻盤郵寄的方式投稿,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外大街56號,國務院國資委新聞中心,郵編100011。
  2.線上投稿。
  網址:http://www.ce.cn/cysc/ztpd/14zt/yxds/index.shtml
  郵箱:sasactutu@163.com
  3.聯系電話:010一64470214 許若溪
               010—64470997 初魯京

                                       國務院國資委新聞中心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