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集團黨委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企業中心任務,始終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和具有國企特點的選人用人標準,嚴格按照規范程序選人用人,積極探索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建設高素質企業領導人員隊伍,為推進集團轉型升級、科學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根據省委組織部和省國資委黨委的有關部署要求,現就進一步提高集團選人用人工作滿意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圍繞提高選人用人滿意度的目標,進一步規范完善選人用人機制,不斷提高企業選人用人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二)總體目標。通過三年持續不斷的努力,實現選人用人滿意度“一年一提高,二年大提升”的目標。“一年一提高”,即用一年時間建制度、打基礎、立規范,實現職工群眾對“集團選人用人工作滿意度”有明顯提高,至2010年底,使職工群眾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80%以上。“二年大提升”,即再通過二年時間進行完善、鞏固和提高,形成完備的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制度體系及科學的工作機制,并得到全面貫徹,群眾對“集團選人用人工作滿意度”大幅度提升,至2012年底,職工群眾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0%以上。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重品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真正選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職工群眾信得過的人。要注重綜合素質,把政治素質、理論功底、政策水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作為選用干部的硬指標。
(二)堅持重實干。注重在科學發展、創業創新的實踐中考察識別人才,堅決破除論資排輩、平衡照顧、求全責備的舊觀念,旗幟鮮明地把思想解放、勇于創新、銳意進取的實干者用起來,把在艱苦環境和平凡崗位上作出突出實績的人員選上去,不讓老實干事者吃虧,不讓投機鉆營者得利,引導和激勵優秀人才干事創業、奮發進取。
(三)堅持重基層。對那些長期在條件艱苦、工作困難單位或部門努力工作的人要格外關注,對那些不圖虛名、踏實干事的人要多加留意,對那些埋頭苦干、注重為長遠發展打基礎的人不能虧待。選派優秀年輕人才到基層鍛煉、從基層選拔優秀年輕人才充實到領導崗位和橫向縱向相互交流掛職任職。
(四)堅持重公認。堅持把職工群眾滿意不滿意、擁護不擁護、公認不公認作為重要標準,選拔一批為職工群眾謀利益、辦實事、口碑好、公認度高的同志到各級領導崗位上。同時,要防止簡單地以票取人。
(五)堅持重制度。建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建立健全干部選拔工作的各項具體制度,維護好企業領導人員選拔工作制度的權威性,增強選拔工作制度的可行性,解決好無章可循、有章不循、有章難循的問題。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
(一)強化選人用人政策法規學習培訓。以黨委中心組學習為平臺,每年進行一次選人用人政策法規的集中學習,特別要學習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結合開展黨務干部“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動,切實開展好以“提高選人用人滿意度”為主題的“四個一活動”(組織一次專題培訓班、讀一本《干部工作政策法規文件選編》、開展一次相關知識測試,組織一次征文比賽)。
(二)規范完善提名制度。研究制定主體清晰、程序科學、責任明確的干部選拔任用提名辦法,重點規范領導人員特別是“一把手”的提名行為。堅持和完善組織推薦、領導人員推薦、職工群眾推薦、個人自薦的“X+1”推薦提名方式,鼓勵多渠道推薦領導人員。探索建立領導人員提名情況在領導班子內部公開制度,提高初始提名的公開化程度。嚴肅提名工作紀律,所有領導人員的選拔任用必須按規定程序提出,不準搞個人說了算,不準搞臨時動議。
(三)規范完善民主推薦制度。選拔任用領導人員,必須經過民主推薦提出考察對象。民主推薦必須同時采用會議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兩種方式,合理確定參加民主推薦人員范圍,參會人員須達到應參會人數的80%以上,個別談話人數必須達到應參加談話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正確分析和運用民主推薦結果,堅持把尊重民意和不簡單以票取人辯證結合起來,既不簡單以票取人,同時對得票少、多數群眾不贊成的,不能作為考察對象。
(四)規范完善考察制度。繼續實行考察預告制,在考察前,對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考察方式、考察組成員、考察時間等情況,向所在單位書面通知,廣泛接受群眾的監督。加強對領導人員的經常性了解,注重對領導人員在完成重大任務、應對重大事件等急難險重工作中現實表現的專項考察。進一步改進任職考察和延伸考察工作,注重對領導人員的“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實行考察工作責任制,在考察中出現考察失真和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規范完善用人決策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企業黨委會要在企業選人用人中發揮主導作用。領導人員的選用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領導班子建設、班子結構需要、年度考核等情況提出建議方案,經黨委會集體研究決定或提出意見建議,由董事會或經理層依法任用。對意見分歧較大或有重大問題不清楚的,黨委會應暫緩表決。
(六)規范完善任前公示制度。完善任前公示制度,對擬提拔任用的領導人員,除特殊崗位和在換屆考察時已進行過公示的人選外,在黨委討論決定后、下發任職通知前,均實行任職公示。提拔擔任集團中層副職領導職務的,一般在本單位內進行公示,必要時可擴大到曾經工作過的部門或單位;提拔擔任集團中層正職領導職務的,一般在全集團范圍進行公示。公示可采取書面公告、網上公告等形式,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群眾反映擬提拔對象有問題的,經核實后確有其事并影響其任職條件和資格的,取消其任職;對沒有舉報或反映問題不實的,及時辦理正式任職手續,并由集團分管領導和紀檢、組織部門領導對新提拔領導人員進行任前談話,提出廉政要求,簽訂廉政承諾書。
(七)規范完善任職試用期制。對公開選拔的領導人員,繼續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同時對非選舉生產的新任領導人員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組織考核勝任工作的正式履行任職手續,不勝任者免去試任職務,安排到與試任前職級相應的崗位工作。
(八)加大競爭性選拔領導人員工作力度。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拔領導人員方式,推進競爭性選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建設。擴大競爭性選拔領導人員的范圍,指導幫助子公司開展競爭性選拔領導人員,逐步提高集團競爭性選拔領導人員在提拔領導人員總數中的比例。改進競爭性選拔的方式,強化實績導向、注重能力水平、體現能崗相適,提高人才遴選的科學性。完善筆試、面試工作,注重測試報考者運用理論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擴大職工群眾有序參與,探索完善在面試中設立職工評委和監督員,適當提高職工群眾在考察評價中的權重。進一步拓展選人渠道,在堅持組織配置領導人員的基礎上,加大市場化選聘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力度。加大集團中層領導人員內部競爭上崗力度,探索領導人員跨單位或部門競崗交流。今年下半年,要組織一次面向集團內外公開選拔中層領導的工作。各子公司要根據領導人員隊伍建設需要,積極組織開展競爭性選拔領導人員工作。
(九)推行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研究出臺《集團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的實施意見》,在具備條件的子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探索推行黨組織領導班子公推直選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穩妥有序地全面推進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工作。各子公司黨委也要結合基層黨組織換屆,探索開展基層黨組織書記的公推直選工作。
(十)加大后備人員選拔培養力度。按照《浙建集團中層領導后備人員隊伍建設實施意見》,選拔一批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后備人員。根據后備領導人員成長周期,突出黨性鍛煉和實踐鍛煉,分為近期和中長期,制定后備領導人員培養措施,舉辦一期培訓班。對后備領導人員堅持從嚴要求,堅持優進絀退、動態管理。
(十一)實行“一報告兩評議”制度。 在子公司全面推行“一報告兩評議”制度,子公司黨委(黨支部)主要負責人每年在年度述職述廉會上報告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職工群眾對子公司選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中層正職領導人員進行民主評議。注重評議結果運用,將評議結果作為檢驗子公司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據。今后,集團黨委結合民主生活會,將“一報告兩評議”結果與子公司黨委主要負責人作一次反饋和談話。
(十二)建立選人用人工作信息公開制度。實行領導人員任用提名情況、民主推薦情況、民主測評情況在領導班子內部公開制度。結合黨務公開、司務公開,通過內部網站、報刊、宣傳欄等平臺,適時公開選人用人制度程序、考察預告、任前公示、干部任用結果、干部選拔任用情況、“兩評議”結果等信息。
(十三)實施選人用人滿意度調查制度。在省委組織部、省國委黨委對集團選人用人滿意度測評前,集團黨委先行開展選人用人滿意度摸底調查,完善項目設置,改進調查方法,提高調查的針對性和準確性。注重分析調查結果,針對調查中反映突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使集團選人用人的環境更好,風氣更正,實現職工群眾對集團選人用人工作的滿意度有明顯提高。
(十四)切實加強對領導人員的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堅持組織管理與自我管理、嚴格管理與人性化管理相結合,完善科學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機制,切實防止領導人員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年度考核、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等制度,落實集團領導定期同中層領導人員談心談話制度。嚴格執行領導人員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推行集團中層領導人員考察人選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加強對子公司黨政“一把手”的重點管理,堅持實行子公司黨政主要領導離任審計制度。健全領導人員激勵、關懷、幫扶機制,充分調動廣大中層領導人員干事創業的內在動力。
(十五)切實加強組織人事部門自身建設。指導子公司選好配強企業組織人事干部。結合企業黨組織開展的創先爭優活動,積極開展講黨性、講信念、講傳統,比工作、比學習、比貢獻的“三講三比”活動。采取業務培訓、實踐鍛煉、調查研究等多種形式,切實提高組織人事干部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提高選人用人滿意度工作,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定期研究選人用人工作,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聽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建立和落實責任,各單位黨委主要領導要負總責、親自抓,努力形成黨委牽頭抓總,組織人事部門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各司其職、職工群眾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梳理制度,規范程序。各單位要及時總結選人用人工作的經驗做法,及時梳理選人用人制度,認真抓好選人用人制度規范,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同時,要規范選人用人程序,嚴格按照規范程序選好人、用好人,對選人用人工作中出現的失誤和不足,要及時加以克服和改進。
(三)制訂計劃,有序推進。子公司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提高選人用人滿意度工作計劃和措施,既要有長遠規劃,又要有年度的具體安排。集團組織人事部門要根據不同性質單位的各自特點,按照積極穩妥、有序推進的原則,加強分類指導和督查檢查,確保落實。
(四)輿論引導,強化宣傳。充分運用網站、報刊、宣傳欄等宣傳平臺,以專欄專題、跟蹤展示等形式,宣傳報道集團和子公司選人用人的決策部署以及選人用人工作中的好經驗、新舉措、新進展、新成效。開展選人用人專題民主懇談,設立選人用人工作專用信箱,宣傳解釋選人用人制度,收集職工群眾對選人用人工作的意見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