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考人員于考前一天到考場做好位置安排和座位號粘貼等準備工作。
2、監考人員于考前60分鐘到指定地點領取試卷和考試人員名單。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負責做好清場等考前準備工作。
3、監考人員應督促檢查應試人員是否按規定對號入座,凡與考試無關物品、書籍一律不準帶入座位,發現上述現象必須糾正,對不服從勸告的人員有權停止其考試資格。
4、開考前15分鐘應試人員在接受證件核查后進入考場,監考人員按一下程序工作:(1)提醒應試人員將準考證、身份證放置在桌子右上角,并進行核對;(2)當眾拆答卷袋,發答題紙,提醒應試人員在每張答題紙上正確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3)宣讀《考場規則》;(4)開考時間到,宣布考試開始。
5、填寫應試人員情況統計表,對于開考后30分鐘仍未到達考場者作棄考處理并做好記錄。在缺考人員試卷和答題紙上的相應位置填寫好該缺考人員的姓名和準考證號。
6、監考人員不得宣讀試卷內容,對試題內容不得作任何解釋。在應試人員對試卷印刷不清楚提問時,應當眾回答,不得解答試題或暗示題意,也不得與應試者私下交流。
7、發現應試人員有違紀行為時,必須堅持原則,嚴格執行考場紀律。
8、發現應試人員生病或者其它不能堅持考試的情況時,主監考應及時與綜合組聯系,妥善處理。
9、嚴禁任何人將試卷、答題紙或草稿紙帶出考場,如有帶出,必須立即追回。
10、監考人員應在考試結束前十五分鐘提醒應試人員注意掌握時間。考試終止時間到,應提醒應試人員不得繼續作答,否則按違紀處理,并逐個收回試卷、答卷和草稿紙。
11、考試結束后,應對本考場試卷和答卷進行清點。試卷如數裝回原試卷袋。答卷分題按準考證起訖號碼順序(包括缺考人員空白答卷)理齊,經復查無誤后放回原答卷袋。答卷的題序、準考證起訖號碼必須與答卷袋一致,不得誤裝。
12、答卷袋統一裝訂。裝訂后,要檢查是否有應試人員姓名、準考證號裸露在裝訂線外等情況,經復查無誤后封口,并加貼封條。最后,試卷袋、答卷袋、“應試人員名單”一并交監督組妥善保管。